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转专业与转学实施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21〕113号)》文件和《太阳集团tyc4633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21]6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李贤丽 段志雁
副组长:韩 建
组 员:常志刚 刘 超 吕秀丽 张 勇 罗 伟 王 升 刘 均
秘 书:邵丽艳
二、转专业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校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转专业比例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比例不超过该专业现有人数的30%,申请转出人数不限。
四、转专业条件
1.在校本科生可以于标准学制的第二学期初申请转专业;
2.学校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设置铁人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铁人班”),学生在申请转专业的同时,可以按照“铁人班”的相关规定申请转入“铁人班”;
3.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培养企、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经学校审核同意且合作培养学生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用人单位,按照统一的考核录用条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学生。考核合格的学生与企业、学校签订合作培养协议,学生可以重新选择专业,毕业后到合作培养单位就业;
4.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5.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经学生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6.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或者留级、降级、休学期满复学及入伍退役以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可以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以上第3、4、5、6项不受专业接收人数限制。
7.需要完成原专业大一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含限选),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绩点在3.0以上(含3.0),无不及格课程;
8.下列情况不得申请转专业
(1)按国家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包括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不得申请转专业;
(2)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文科、理科等不同专业科类之间不能转专业;
(4)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在校期间受到校纪校规处分,且在申请转专业时处分未被解除的学生(解除时间以解除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6)学生不得跨校区申请转专业;
(7)经学校研究不适合转专业的其他类学生;
五、转专业程序
1.资格审查:拟转入本院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本院办公室。
2.综合考核:申请转入本院各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本专业组织的综合考核面试环节。
3.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创新实践思维能力,给出面试成绩。
4.录取:本人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作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入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3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批。
6.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并于本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六、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
1.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太阳集团tyc4633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21]6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太阳集团官网各专业培养方案对转入太阳集团官网学生已修课程进行认定和学分转换。
2.按照转入专业的学生培养方案,确定转入学生应补修的课程。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处理。
太阳集团tyc4633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