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电子科学学院 时间:2015-10-22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黑教科规办〔2015〕4号)通知要求,即日起组织我校2015年度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选题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推广转化。鼓励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
4.课题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后,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备案课题审定书》、《专家盲审表》和《课题申报汇总表。(表格见附件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时需注意:(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一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省机构或组织立项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其第一、第二参加人也不得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经评审后择优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报送10项(两类课题合计)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不低于总数的50%。
3.本次课题申报由二级单位统一汇总提交,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申报受理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4.经评审向省规划办推荐的课题将在高教所主页公示三天。
5.报送地址:高等教育研究所综合室机关楼304
联系电话:6504852,13836717612
联系人:杨金保

 

太阳集团tyc4633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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