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电子科学学院 时间:2017-04-25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黑教科规办〔2017〕2 号)通知要求,即日起组织我校2017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开展的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需依据指南的选题范围、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要填写《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注意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和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市等信息,同时严格控制字数。要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稿)。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nepugjs@126.com。
5.申请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书第九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教学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6.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择优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重点课题16项,其中要求至少有50%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最终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参加2016年省教育科研培训的一线教师(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主持申报直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我校将在限额外择优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1项。
7.本年度课题受理实行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至11日,逾期不再受理。
8.报送地址:机关楼304
 电话:6504852   联系人:杨金保
                    
                   
                     太阳集团tyc4633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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